緹縈老爸犯了什麼罪

史記卷105 扁鵲倉公列傳

緹縈救父是個有名的故事,大意是緹縈的老爸淳于意受人誣告得罪,將受肉刑,有五個女兒的淳于意被拘提時恨恨地怨嘆:「沒兒子救我!」,緹縈挺身而出上書漢文帝,「感動」了文帝,赦免了淳于意並廢除肉刑。沒想到,這一則故事竟然也出自史記,原文見史記卷105、扁鵲倉公列傳:

文帝四年中,人上書言意,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。意有五女,隨而泣。意怒,罵曰:「生子不生男,緩急無可使者!」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,乃隨父西。上書曰: 「妾父為吏,齊中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,雖欲改過自新,其道莫由,終不可得。妾願入身為官婢,以贖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」書聞,上悲其意,此歲中亦除肉刑法。

大家都知道這故事,是否有人想過,緹縈老爸倒底犯了什麼罪?史記也有答案。緹縈老爸犯的罪就是沒替一些人看病,遭其挾怨報復,原文見史記卷105、扁鵲倉公列傳:

太倉公者,齊太倉長,臨菑人也,姓淳于氏,名意。 …. 不以家為家,或不為人治病,病家多怨之者。

這一堆人不是普通人,是一堆王公貴族:趙王劉遂、膠西王劉卬、濟南王劉辟光、吳王劉濞(ㄆㄧˋ),這些人因而懷恨在心,背後陰謀陷害淳于意,原文見史記卷105、扁鵲倉公列傳:

對曰:「趙王、膠西王、濟南王、吳王皆使人來召臣意,臣意不敢往。…」

「史記爆料」懷著好奇之心,將緹縈救父的來龍去脈交待清楚,更提高了故事的品質。如果,大家再注意一下,會發現趙王劉遂、膠西王劉卬、濟南王劉辟光、吳王劉濞這些人都是七國之亂的主角,淳于意沒替他們看病日後救了自己一命。

在此,再爆個料,漢文帝廢除肉刑往往被視為德政(註一),漢書、刑法志則認為廢除肉刑後改為死刑或鞭笞三百、五百,鞭打一個人不要一百下,人就死了,因而死的人更多(註二),所以,名為救人,實則殺人,作為皇帝,經常下令打人屁股,不可能不知道打個幾十鞭就打死了這事實,可見文帝是藉著緹縈救父將刑法加嚴。文帝之後是景帝,文景之治號稱人人稱羨,景帝上任,的確又放鬆了些刑法,該打屁股五百的降為三百,該打屁股三百的降為兩百,聽起來很好,只可惜仍是打死;過了五年,又放鬆了些刑法,該打屁股三百的降為兩百,該打屁股兩百的降為一百,真是德政!只是沒人撐得過一百,老百姓終究還是被打死了(註三),「文景之治」的好名聲值得重新審視,至少,文帝、景帝是屬於「暗暗殘暴」陰騭型的皇帝。

「史記爆料」作者阿羯我一直不懂為何「漢書、刑法志」明寫著文帝、景帝的陰騭,而漢文帝廢除肉刑仍被視為德政?

 

更多史記爆料,下回分解。

 

史記爆料目錄:三民新譯史記–目錄

「註一」:漢文帝廢除肉刑可參考維基(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漢文帝)。

「註二」:三民新譯史記、卷十孝文本紀617頁注釋129引用漢書、刑法志,認為:「廢除肉刑後改為死刑或鞭笞,死的人更多。」,原文見漢書、刑法志:

丞相張蒼、御史大夫馮敬奏言:「肉刑所以禁姦,所由來者久矣。陛下下明詔,憐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,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,於盛德,臣等所不 及也。臣謹議請定律曰:諸當完者,完為城旦舂;當黥者,髡鉗為城旦舂;當劓者,笞三百;當斬左止者,笞五百;當斬右止,及殺人先自告,及吏坐受賕枉法,守 縣官財物而即盜之,已論命復有笞罪者,皆棄市。罪人獄已決,完為城旦舂,滿三歲為鬼薪白粲。鬼薪白粲一歲,為隸臣妾。隸臣妾一歲,免為庶人。隸臣妾滿二 歲,為司寇。司寇一歲,及作如司寇二歲,皆免為庶人。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前令之刑城旦舂歲而非禁錮者,如完為城旦舂歲數以免。臣昧死請。」制 曰:「可。」是後,外有輕刑之名,內實殺人。斬右止者又當死。斬左止者笞五百,當劓者笞三百,率多死。

「註三」:漢書、刑法志又記下了景帝,原文見漢書、刑法志:

景帝元年,下詔曰:「加笞與重罪無異,幸而不死,不可為人。其定律:笞五百曰三百,笞三百曰二百。」猶尚不全。至中六年,又下詔曰:「加笞者,或至死而笞 未畢,朕甚憐之。其減笞三百曰二百,笞二百曰一百。」又曰:「笞者,所以教之也,其定箠令。」丞相劉舍、御史大夫衛綰請:「笞者,箠長五尺,其本大一寸, 其竹也,末薄半寸,皆平其節。當笞者笞臀。毋得更人,畢一罪乃更人。」自是笞者得全,然酷吏猶以為威。死刑既重,而生刑又輕,民易犯之。

緹縈老爸犯了什麼罪(史記卷105、扁鵲倉公列傳):2013年04月20日星期六